世界重合,我决定自己创作一个。 创作之初,我当时正迷恋万人迷all向作品,还在思考要不要也写一个万人迷,后来我放弃了。挑挑选选最终定下香克斯和马尔科,其实香克斯是原定男主,马尔科是男二的。 但我重新回看顶上战争……怎么说呢?马尔科在那场战役中失去了太多东西,敬爱的父亲,朝夕相处的家人,白团分崩离析,彻底消失在新时代的洪流中,他在之后的时间里回到老爹的故乡当村医,带领着剩下的白团反击——这种日子真的已经够苦了,我还让他当苦情男二,我有点下不去手。 我曾亲眼见他翱翔于天际,又怎忍心折断他的羽翼? 我的想法很简单也很纯粹。 马尔科在原著中最后都是一个人往前走,我希望艾斯和妮娅还能陪他一起走。这样在我创造的小小世界里,马尔科不算孤...
关于末世疯子穿越进了年代文年代先婚后爱空间打脸虐渣末世被当成移动仓库的林巧云机缘巧合之下穿越到了五十年代,因为不甘被迫愤而自杀的小姑娘身上。还没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就要嫁人了,嫁就嫁吧!不仅仅把自己嫁出去还把自己的爸爸妈妈给带到了夫家去。主打的就是一个我行我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哪里知道自己嫁的这家人太厉害了,不仅仅是林巧云的男人厉害,其他的小叔子和小姑子们也是个顶个的厉害。林巧云一不小心就把自己混成了团宠,在五十年代过的是风生水起。...
关于四合院之好好活着穿越到这个年代,李楚只想苟着,平平安安的活下去...
关于四合院爆杀四合院禽兽,无敌了(年代文同人文,无系统,有戾气但是不是特别重,强国路线)1962年,退伍卫生员林夕魂穿情满四合院。报警抓捕贾东旭,死在劳里。举报聋老太太是敌特人员。噶了二大爷刘海中荔枝。送一大爷易中海去睡桥洞。让棒梗变太监。学医开发药品,成为药品研究大商。研究现代科技,提前一百年,实现强国梦。手握存储空间,看林夕如何在这个年代激昂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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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一朝穿越七十年代,成为了一个将要遭受迫害,面临下乡窘境的物理教授的女儿林听绾,无奈之下被迫相亲!据说那人比她大八岁带三个娃,还不能生育!别人避之不及,林听绾见之却眼前一亮,宽肩窄腰大长腿,一身正气不说,还是个妥妥的纯情小狼狗!结婚后,众人八卦的DNA启动!听说了吗?陆云铮带回来一个漂亮媳妇,可这后妈不好当啊...